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亳州市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

安徽征兵 2023-11-07

为坚决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,切实做好新时代征兵工作,吸引更多高素质青年参军入伍,根据《安徽省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》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措施。

一、提高参军入伍奖励标准

提高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标准,全日制高校新生参军入伍,按照每人0.8万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;专科在校生和毕业生参军入伍,分别按照每人1万元、每人1.5万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;本科在校生和毕业生参军入伍,分别按照每人1.2万元、每人2万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;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军入伍,按照每人5万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。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资金来源、发放程序等仍按《亳州市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补助办法》执行。各县区奖励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,按照不低于原标准发放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。根据《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2020年起,我省非全日制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不再享受入伍奖励金。

二、优化安置政策

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,对专业没有特殊要求的,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,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员工,要安排不少于招聘计划10%的岗位,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。公安系统公开招聘辅警,要安排不少于招聘计划80%的岗位,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。推进古井集团员工带岗入伍试点工作,古井集团员工入伍保留原工作岗位,退役后返回原工作岗位工作。

三、提高军人军属地位

各县区兵役机关为当年入伍大学生士兵及其父母分别发放“大学生士兵入伍凭证”“大学生士兵军属凭证”。入伍大学生士兵及其父母凭证可在全市范围内免费乘坐公交车,免费参观政府投资建设的旅游景点。各县区兵役机关每年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,组织当年荣立三等功(含)以上军人父母、配偶、子女和“三属”人员进行免费体检。大力宣扬立功军人的先进事迹,提升军人军属的自豪感和荣誉感,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氛围,激发更多适龄青年参军入伍、建功立业。

四、支持自主择业创业

依托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,设置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专区或专席,按照规定落实经营场地、水电减免、人力资源、宣传推广等优惠政策。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,除国家和省限制行业外,3年内免收管理类、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。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个人创业者符合条件的,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,按规定予以贴息。


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
责编 / 甄莹莹

审核 / 李春雨

主办单位 / 安徽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

协办单位 / 安徽新媒体集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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